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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凱渥夢幻之星 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活動
想成為頂尖模特兒、偶像明星,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活動,首度擢格甄選男性,找尋有志站在舞台的靓女型男,你將有機會躍上舞台,成為眾人囑目的明日之星!
主辦單位
凱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協辦單位
蘋果日報
甄選資格
  • 男生年齡範圍:16歲以上~25歲以下者(1986年~1995年出生者)。
  • 男生身高175公分以上 (現場量身,不符合資格者,取消報名資格)。
  • 女生年齡範圍:15歲以上~23歲以下者(1988年~1996年出生者)。
  • 女生身高168公分以上(現場量身,不符合資格者,取消報名資格)。
  • 身心健康、無不良嗜好
  • 未婚
  • 國籍不限 (非本國籍者,需持有效入出境文件)
  • 不具任何形式經紀 合約、任何經紀公司合約者。(初賽報到時查驗)
甄選資格
  1.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,參賽者應從「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 選拔賽」網站中報名,恕不接受現場報名或是通訊報名。
  2. 於「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賽」網頁中查詢報名辦法。
    填寫報名表,並上傳半身近照一張、全身照一張及一張五官清晰的特寫,共三張照片(請勿上傳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法令之行為的照片,照片上傳後的24小時以內才會上線,請報名者耐心等候)
報名期限

2011年5月10日(二)~2011年7月5日(二)中午12:00截止

比賽辦法

初賽
  1. 初賽時間:
    女生參賽時間2011年7月10日(日)
    男生參賽時間2011年7月11日(一)
  2. 初賽地點:台北信義區運動中心 (台北市松勤街100號6F)
  3. 所有經過網路報名之參賽者均具備參加初賽資格,並於活動當天自行至指定地點完成報到程序後方可參加初賽,不克前來者以棄權論。報到時間另行通知。
  4. 初賽當天報到流程如下:
  5. 初賽服裝
    ◎女生參賽者須著小可愛或背心,短褲(需露出腿部及身體曲線)
    ◎女生參賽者化淡妝(勿戴假睫毛和假髮)
    ◎女生參賽者穿 5 公分以上高跟鞋參加比賽。(請參考示範照片)


    ◎男生參賽者須著白色合身T恤,合身牛仔長褲,白色運動鞋。(請參考示範照片)
  6. 7月13日(三)將於「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賽」網站公佈入圍複賽資格者男、女生各60名。
複賽
  1. 複賽時間:
    ◎女生參賽時間2011年8月3日(三)
    ◎男生參賽時間2011年8月4日(四)
  2. 複賽地點: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中正堂 (台北市汀洲路4段88號)
  3. 所有複賽參賽者,均需簽署複賽參賽同意書。參賽同意書將於初賽過後,以Email方式個別寄發,參賽者需於複賽遞交。
  4. 參賽服裝:
    ◎女生參賽者須著小可愛或背心,短褲(需露出腿部及身體曲線)
    ◎女生參賽者化淡妝(勿戴假睫毛和假髮)
    ◎女生參賽者穿3吋(約7公分)以上高跟鞋
    ◎男生參賽者須著合身背心、短褲、白布鞋。
  5. 8月8日(一)將於「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賽」網站公佈入圍決賽資格者男、女生各20名。
  6. 複賽勝出晉級總決賽之各20名入圍者,必須與主辦單位簽署專屬的夢幻之星經紀約,並參加主辦單位安排之所有宣傳活動及專業訓練課程的 選美營,課程時間及住宿地點將於複賽公佈時同步通知入圍者。
總決賽
  1. 總決賽時間: 2011年8月25日(四),男、女生入圍者同時參賽
  2. 總決賽地點:於比賽前一個星期,公佈於活動網站內的「大會公告」
  3. 總決賽入圍者共計男、女生各20名(由主辦單位於8/3、8/4現場評選男、女生各20名),有不克參加者,將由名次依序遞補。
  4. 以公開方式進行總決賽遴選,現場各選出3名優勝者及特別獎得主,當天公佈並頒獎。
  5. 所有入圍複賽者將公開於「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賽」網站上提供網友投票,票數將作為決賽的評分依據之一。 (五官:30%,身材比例:40%,台步台風:20%,網路人氣:10%)
    票選期間從8/8(一)~8/23(二)中午12:00止
權利與義務
  1. 僅接受從「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賽」網站線上報名,不接受其他方式,所有報名資料恕不退件。
  2. 報名資料如有不實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者資格,並保留相關損失之法律追訴權。
  3. 參賽者一但參加初賽面試時,必須簽署主辦單位之參賽同意書,同意參加全程大會相關活動,如:大會宣傳活動、花絮拍攝、媒體採訪、節目通告、廣編報導,相關課程訓練、實習及公開的播映。
  4. 主辦單位於複賽後,提供訓練課程與活動相關媒體曝光露出,複賽與決賽參賽者需簽署主辦單位所提供「託管經紀約」以及「夢幻之星經紀約」。
  5. 複賽入圍者於活動期間內不得參加相同性質之徵選活動,違者視同放棄參賽。
  6. 參賽者如有涉及任何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法令之行為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  7.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報名者於本次凱渥夢幻之星Catwalk Competition選拔活動影音、照片之版權及肖像使用權。
  8. 優勝者之所有獎品獎金,依稅法規定之申報金額總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(含)以上者,本國人士須先扣繳15%稅款;外籍人士不限獎項金額一律扣繳20%稅款。
  9. 主辦單位擁有本次活動之相關紀錄使用版權。
  10. 主辦單位擁有活動辦法和場地變更之權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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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unice(元祺媽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